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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机构调整和新一轮干部聘任工作顺利完成

部门: 发布时间:2006-06-2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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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2日至6月23日,我校进行了党政管理机构、教学教辅单位调整和处级领导干部届满考核、新一轮干部聘任工作。在6月12日召开的动员大会上,院党委书记柯文进同志强调,本次党政管理机构、教学教辅单位的调整反映了学科内涵发展的要求,将有利于优势学科的巩固、弱势学科的成长和新兴学科的产生,有利于进一步搭建内涵发展平台,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有利于学校在更高的起点上实现更大的发展。

    在这次教学单位调整中,原建筑系更名为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在巩固传统优势学科建筑学的基础上,下大力气抓好城市规划的学科专业建设,逐步发展园林景观设计等学科;原土木工程系更名为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在巩固其传统优势学科——土木工程的基础上,逐步发展交通工程学科;原城市建设工程系更名为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不断拓展环境及新能源教学和科研领域,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服务;原电气与自动化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合并组建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有利于巩固优势学科,扶持弱势学科尽快成长;原管理工程系更名为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把拓展经济学科纳入发展规划;原测绘工程系更名为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在巩固传统学科的基础上,拓展城市空间信息领域;原机电工程系更名为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在继续发展机电学科的基础上,拓宽汽车工程等学科领域;原人文社会科学系和外语部合并,成立文法学院,通过内涵建设,不断拓宽学科门类;基础科学部和体育部机构没有调整。

    在这次党政管理机构调整中,为加强研究生及学科建设工作,将原职能从科研处研究生工作分离出来,单独成立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学位办公室合署);为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规范管理职能,原教辅单位——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学院改为职能部门,成立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为了更好地开展高等教育研究,加快学院的发展,成立高等教育研究室(教学评建工作办公室合署),原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和教学评建办公室职能以及原挂靠在图书馆的学报编辑部调整到高等教育研究室。

    严格按照《中共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建院党字【2003】12号)文件规定,经过自荐、推荐、组织考察、公示和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等环节,新一轮聘任的处级领导干部已走马上任。这次重新聘任上岗的处级领导干部,平均年龄42.9岁,比上一届下降3.1岁;硕士及以上学位38人,比上一届增加7%,新启用干部 13名,16名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是近年来干部聘任中新启用和轮岗交流干部最多的一次。干部年轻化和干部的轮岗交流,将有利于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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