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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

部门: 发布时间:2016-09-2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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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相关教师:
  为做好2017年我校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在总结历年申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规范申报组织工作的责任和程序,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力争实现更大突破,现将有关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
  全面动员,重点部署;多轮评审,提高质量;狠抓选题,精益求精。
  二、申报工作重点:
  1、进一步充实以往申报未获批准的项目申报书内容,切实提升申报书质量,争取在2017年度申中率有明显增加。
  2、组织好科研团队,最大限度利用现有优势和基础做好申报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3、利用现有优势条件,积极联系相关专家,力争在立项数目、特别是青年基金项目上实现新增长。
  三、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成立相关工作小组,并由院长或者科研主管院长任小组长,积极组织高级职称教师和年轻博士申报,参考2016年度   申报指南、结合本学科发展方向以及科研优势和特色有针对性地组织并强化研究队伍,做好课题选题、论证、撰写的组织工作,严把质量关。
  2、历年申请未获批准的项目申报人,应在原有申报书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充实后再申报。
  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准备工作时间安排
  1、即日起,各学院组织本单位教师学习《申报须知》、2016年度项目指南(2017年度项目指南将于2016年12月底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以及成功立项的申请书。同时安排有丰富申报项目经验的教师(或邀请校外专家)对申报相关问题进行讲解,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
  2、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1月18日,拟申请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教师参照《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和《经费管理办法》,构思选题,搜集资料,了解研究进展,完善论证内容,草拟项目申报书。
  3、2016年11月19日至11月30日,各申报人自己通过同行专家、学者对申报书进行修改。
  4、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6日,各单位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本单位或校外相关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至少一次集中初审。
  5、2016年12月17日至12月31日,各申报人根据各单位初审意见和《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进一步调整项目申报书内容并交至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将本单位的项目申报情况汇总后于2017年1月9日将申报清单和预评审记录(见附件)反馈至科技处213办公室。
  6、2017年1月16日起,申报人利用寒假期间根据专家反馈意见对申报书再进行修改和完善。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参照以上工作安排执行。
  联系人:霍丽霞           
  电话:68322091
  申报人微信群:

 

 

 

 

 

 

 

 

 

 

      附件1: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拟申报清单(主持)
  附件2:预评审工作记录
  附件3: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相关管理文件

 

   科技处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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