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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纪委委员(扩大)会议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培训

部门:纪检监察办公室 供稿:张鹏 审核:牛磊 发布时间:2024-04-2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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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计划和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安排,4月24日下午,中共北京建筑大学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纪委书记薛晏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为题作辅导报告,校纪委委员、二级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纪检监察办公室全体人员参会。

薛晏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纪律的重要指示、上级党纪学习教育精神要求,阐述了党的纪律的重要意义,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历史沿革及新版《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主要内容,以及党员、公职人员需了解的其他纪律条款,并围绕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薛晏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中学习领会《条例》主旨要义。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二是加强党纪教育,增强遵规守纪自觉。要深入领会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注重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三是敢于善于斗争,严格精准执纪。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促进执纪执法贯通,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实事求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政策策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切实统一起来,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薛晏号召全校纪检监察干部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定理想信念,严明纪律要求,严格监督执纪,以实际行动保障学校事业发展。

会议对“五一”期间开展“四风”和校园安全监督检查进行部署,要求学校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联系二级单位党组织制度,对所联系单位进行廉洁过节提醒,并要求二级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发挥近距离监督优势,监督推动所在单位党组织认真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纪委廉洁过节要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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