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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法律系老师赴台交流

部门: 发布时间:2011-12-0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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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及中央大学工学院邀请,我校文法学院房地产法律研究所、工程法律研究所蔡宗翰老师于105日赴台湾参加“2011第二届海峡两岸工程法律研讨会”。
    本届研讨会以“台商参与中国大陆工程市场之法律问题”为主题,旨在2010年两岸正式签署ECFA的时代背景下,探讨和促进两岸的工程、基建、工程法律、房地产法律学界与实务界的合作与交流。研讨会由政治大学法学院及中央大学工学院联合主办,并受到台湾司法院、台湾教育部、台湾仲裁协会、台湾营建管理协会、台湾政府采购法学会、台湾营造工程工业同业公会、台湾工程法学会、寰灜法律事务所等机构的指导和支持。
    蔡宗翰老师于5日下午抵达台湾。6日上午,与台湾仲裁协会秘书长王志兴、台湾司法院民事厅副厅长王金龙、政治大学法学院郭明政、台湾大学土木系工程法律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王明德教授、台湾中央大学工学院谢定亚教授座谈,蔡宗翰老师就我校房地产法律研究中心现况及研究进展进行详细之介绍,同时双方两岸工程、房地产方向之法律政策进行了深入交流。6日下午在政大黄立教授、颜玉明教授、台大王明德教授的陪同下参观了台湾故宫博物院,并与台湾故宫博物院副院长进行台湾故宫博物院现增复建大故宫工程中的招投标模式以及故宫对外合作经营模式中的法律实务问题座谈。
    106上午,研讨会正式开幕。 蔡宗翰老师首先就“台商参与中国大陆工程市场工程争议处理模式之发展”,并就我国大陆地区现行工程市场争议处理模式进行了发言。
    7日下午蔡宗翰老师进行“台商参与中国大陆工程采购之合同签订问题”系列专题报告,报告中回顾了两岸工程合作的法律的相关问题,并介绍了大陆工程、房地产法律的法律和理论、大陆房地产法律实务的发展动态、两岸工程、房地产产业合作可行性等内容,该报告引起与会人员的极大兴趣。并台湾大学王明德教授、政治大学黄立教授、颜玉明教授就报告发表评论,中央大学谢定亚教授及与会学者与蔡宗翰老师进行了现场互动和交流,并获得台湾法律界、工程界一致好评。之后,谢定亚教授向蔡宗翰老师颁发了感谢状。
    这是我校工程法律研究所、房地产法律研究所成立以来,我校首次派遣老师参加相关国际学术会议发表相关论文,也是我院房地产法律研究所、工程法律研究所首次在国际会议上露面。台湾大学工程法律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政治大学法学院、中央大学相关参会学者以工程实务界人士表示,房地产法律、工程法律是现代城市发展过程中最实务、最需要研究的法学理论前沿的发展方向。同时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中央大学工学院及工程法律协会、实务界对两岸工程法律研究项目未来合作前景也非常看好。政治大学法学院及中央大学工学院云林大学营建管理系希望与我校尽快实施工程法律、房地产法律合作研究项目及交流项目。
    本次我院蔡宗翰老师赴台参会并交流,这既拓展了我院工程法律、房地产法律研究的视角,也为未来与台湾学界以及实务界的合作进一步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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