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平台

北京建筑大学2024年第一批全职博士后招聘公告

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力资源处(高层次人才办公室、教师发展中心) 供稿:侯嘉毅 审核:李海燕 曹晓云 发布时间:2024-01-22 阅读次数:

字号大小


北京建筑大学是北京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是培养未来规划师、设计师、建筑师的摇篮,是北京地区唯一一所建筑类高校,是国内唯一一所在城市设计领域设有高精尖创新中心的高校,是国内唯一具备建筑遗产保护领域的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的高校。

学校现有建筑学、土木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为促进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有组织科研建设及学科发展,形成以杰出人才为牵引、以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为骨干、以优秀博士后为储备的高层次人才梯队,现面向社会招聘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Ⅰ类全职博士后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2.身心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3.具有优秀的学历和学术背景,出色的创新活力和学术潜能,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工作能力,有潜力成为学科未来骨干人才的高水平青年人才。

4.进站后须全职在校工作。

5.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2周岁(如条件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年龄至35周岁以下),且获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6.符合学校招聘Ⅰ类全职博士后进站的学术要求。

(二)Ⅱ类全职博士后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2.身心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3.具有良好的学历和学术背景,较强的创新活力和学术潜能,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工作能力。

4.进站后须全职在校工作。

5.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且获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6.符合学校招聘Ⅱ类全职博士后进站的学术要求。

二、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学校为Ⅰ类全职博士后提供不少于30万元年薪、为Ⅱ类全职博士后提供不低于20万元年薪,年薪含博士后国家资助及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年薪外,合作导师提供一定薪酬补助。

2.住房保障:入站可申请学校博士后周转房。符合条件的,学校优先推荐购买保障性住房。

3.科研支持:在站期间可申请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北京市自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北京市博士后科研活动资助等项目。

4.职称晋升:出站考核良好及以上者,可申报科研型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出站考核优秀者指标单列;如在站期间满足《北京建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中教研型副教授教学工作量要求的,可申报教研型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5.发展支持:全职博士后出站考核达到良好及以上者,学校优先聘用为专任教师(事业编制)。被学校聘用为专任教师(事业编制)的全职博士后,学校给予专项科研发展经费支持,优先推荐入选校内人才项目。

6.其他待遇:享受全国博管会关于出站博士后户口迁移及家属户口随迁等政策;享受学校教工食堂餐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应聘报名

1.应聘者与学院负责人或合作导师联系,登录北京建筑大学人才招聘平台(http://zp.ehall.bucea.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选择所应聘的岗位在线投递简历,每人限报1个岗位,所填信息要求真实、完整、准确。

2.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2月18日。

(二)二级机构考察

学院组织专家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考察,择优推荐。

(三)学校审核

学校对学院提交的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复核,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至学校审议资格。

(四)学校审议

学校提请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校长办公会审议。

(五)学校公示

审议通过后,学校进行公示。

(六)办理入站

公示无异议者,学校组织办理入站手续。

四、其他说明

学校Ⅰ、Ⅱ类全职博士后的岗位性质为非事业编,与学校签订全职博士后工作协议。

五、联系方式

1.具体岗位要求请咨询拟招聘全职博士后合作导师和学院办公室主任,联系邮箱详见附件。

2.关于招聘组织程序、招聘申报系统问题咨询学校人力资源处。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010-61209190

联系邮箱:renshichu@bucea.edu.cn

3.由于简历投递期与我校寒假假期部分重合,建议通过邮件进行咨询。


附件:拟招聘全职博士后合作导师联系方式信息表










北京建筑大学
西城校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邮编100044
大兴校区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永源路15号 邮编102616
京ICP备案:09079300 文保网安备案:1101020003 版权所有 :北京建筑大学
版权与免责声明

微博账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