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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下半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通知

部门: 发布时间:2015-09-0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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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北京建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暂行规定》(北建大人发〔2014〕4号)的规定,对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具有规定的学位学历,并满足相应的任职年限的基础上,可以经考核直接进行聘任。申报中级职务必须具有教育技术等级一级合格证书。
    2015年9月学校将进行一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工作,任职年限计算至2015年8月31日,聘任后任职时间将从2015年9月1日起算。请各单位组织申请人填写《教师职务晋升申报表》,由各院(部、处)根据本单位中初级岗位设置方案和晋升聘任的有关条件开展聘任工作,履行聘任手续,并将聘任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上报材料包括:《教师职务晋升申报表》打印版和电子版各1份,最高学历证书和教育技术等级证书(评初级不用考教育技术等级)复印件1份,《2015年下半年申报中初级职务情况一览表》打印版和电子版各1份。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9月21日。
    联系人:何其锋  电话:68337031  邮箱:heqifeng@bucea.edu.cn
    附:1. 北京建筑大学教师职务晋升申报表(中初职)
          2. 2015年下半年申报中初级职务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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