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务处 供稿:史云 审核:韩淼、许鹰 发布时间:2023-08-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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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文件精神和我校《关于开展新增本科专业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确定的工作方案,经各学院申报,教务处审核,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拟确定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申报第二学士学位备案专业,相关专业信息如下: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大类 |
修业年限 |
学位授予门类 |
1 |
080501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能源动力类 |
2 |
工学 |
现对以上本科专业设置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4日至8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教务处质量科反映。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个人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对无实质内容的匿名信和来电、来访一般不作调查;以单位或部门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的要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
联系人:史云,电话:61209435,邮箱:shiyun@bucea.edu.cn。
教务处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