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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我院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自定

部门: 发布时间:200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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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已正式批准我院2005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由原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限定招生人数改为我院自定招生人数,这对我院进一步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提高学院办学层次奠定了基础。

  我院自2002年起具有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04年新增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目前招收建筑与土木工程、项目管理两个领域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

  2005年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报名工作仍将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将由北京市学位中心统一安排。工程硕士研究生第一阶段的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2日,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科研处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