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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年出国研修资助工作的通知

部门: 发布时间:2015-12-1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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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市教委的通知,现就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年出国研修资助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方针和年度选派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6年将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其中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3500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8500人;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800人,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4200人;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500人;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1950人;艺术类特别培养项目300人。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受理: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市教委负责受理北京地区高等院校的申报工作。

  (二)政策咨询:市教委所属北京市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即日起接受咨询(联系人:李老师、刘老师 咨询电话:63511435 83552057)。

  (三)网上报名: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2015年1月5日至1月15日。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3月20日至4月5日。

  3.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4月1日-1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1日-1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申报人请在以上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四)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需提交的材料(各项目的材料要求以留基委网站通知为准):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纸版1

  2.《单位推荐意见表》(请申请人填写好相关内容,交电子版)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外方合作者简历

  9.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0.出国人员汇总表

  《申请表》和《推荐意见表》要装订在一起。其他附件需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工作要求

  1.由于时间较紧,请申请人根据申报要求及时做好网上申报并整理好申报材料。

  2.申报名额不限制,但个人申报前需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同意后方可申报(申请书格式不限,签字盖章后交人事处备案)。

  3.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的申报材料,于2016年1月15日前交人事处。

  4.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申报材料,于2016年4月15日前交人事处。

  联系人:何其锋  电话:68337031

 

 

                 人 事 处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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