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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城乡规划专业教学研讨会顺利举办

部门: 发布时间:2019-12-0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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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日,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城乡规划专业邀请国内4所有代表性院校的专家领导来我校探讨城乡规划专业教育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与会专家包括: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院长李志刚教授;东北大学江河建筑学院院长修春亮教授;沈阳建筑大学教务处处长姚宏韬教授;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陈有川教授;参加研讨会的学校以及学院领导包括教务处副处长张军教授;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何立新书记、欧阳文副院长;城乡规划学科负责人张忠国教授、城乡规划专业负责人/系主任荣玥芳教授以及学校招生办公室和城乡规划系教师代表等。

 

 

  我校城乡规划专业2019年5月在本科教育评估中获批优秀通过,并在2019年获批北京市一流专业。标志着我校城乡规划专业建设与发展到了新的历史时期。教育部提出推行大类招生,以及北京实行新高考政策等,对我校城乡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提出了新挑战。与会专家2位来自部属院校,2位来自地方院校,专家们基于各自院校的建设与发展阶段以及不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差异化需求的角度展开讨论,同时面对目前国家发展的总体趋势与社会需求,人才培养模式变化需求以及新高考、新时代年轻人追求变化等多维度探讨城乡规划专业的发展与建设。

 

 

  与会专家首先提出目前从国家发展需求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来看,城乡规划专业人才培养的缺口以及需求量还是非常大的;但是各高校城乡规划专业办学的人才培养差异化以及特色化趋势与需求将越来越明显;其次从教育部推行大类招生的目标看,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需要全国高校在地域布局、结构性调整等方面有一个重新调整的过程,各高校在新历史时期如何适时做出调整优化将会对未来发展带来极大的影响;对于大类招生,目前全国有200余所城乡规划专业人才培养高校,其中985、211院校基本上都实行了大类招生的人才培养模式,但在大类招生后专业分流阶段出现了如何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个人兴趣与资质的专业,而不是简单的根据课业成绩或者社会热点或者跟风等等,如何在教学管理上、教学培养模式调整、人才培养方式方法等方面做出适合大类招生的一系列政策与制度是成功关键。地方院校目前采取大类招生的院校只有2所,包括浙江工业大学和桂林理工大学,目前看不是大多数地方院校的选择,这与高校的发展阶段有关。

  与会专家表示,我校城乡规划专业尽管办学不到20年,但取得的成绩是业内有目共睹的,本科教育在第三次评估获得优秀的好成绩、获批北京市一流专业等均说明了我校的办学取得的巨大成就。同时借助北京以及众多的科研平台加持,相信北京建筑大学城乡规划专业会越走越远,越来越好。

  张军副处长表示,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的城乡规划专业教学研讨会开的及时,专家分享经验、意见与建议,将对我校城乡规划专业发展起到非常好的引导作用,对我校建筑类大类招生政策制定起到了非常好的借鉴与参考意见,会后会将专家意见及时反馈给校领导,学校将会积极应对国家与社会需求,做出最利于学校以及专业发展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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