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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第二批校内巡察反馈会

部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6-1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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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根据学校党委统一安排部署,学校巡察组在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研究中心(高等教育研究室)、招生就业处、科技处(重点实验室工作办公室)、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7个被巡察单位(部门)组织召开巡察反馈意见会。党委副书记张启鸿、纪委书记黄京红作为巡察组组长分别出席会议,巡察组全体人员、被巡察单位(部门)全体教职工、学生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由被巡察单位(部门)行政负责人(职能部门副职)主持,巡察组组长分别就巡察工作概况、被巡察单位(部门)领导班子的履职情况、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通报,对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被巡察单位(部门)党委书记(职能部门处长)作了表态发言。

  

  

  张启鸿指出,开展巡察工作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部署,是打好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攻坚战的重要制度安排。被巡察单位(部门)党组织及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精准对标对表,认真落实整改。要强化政治意识,把推动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要强化主动作为意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实现以察促改、以察促建,以扎扎实实的整改实效推动本单位、本部门事业发展。

  

  

  黄京红指出,校内巡察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基层党组织发现问题、推动整改,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巡察效果好不好,关键看整改。被巡察单位(部门)要给予高度重视。一是要勇于直面问题,分析问题原因,建立整改台账,对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二是要坚持严实作风,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出现以长期整改为借口拖延整改的现象发生。三是要强化整改实效,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落实整改任务,做到真整改、强落实、促发展。

  

  

  下一步,被巡察单位(部门)将按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推动落实整改工作。巡察组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适时开展“回头看”。

 

编辑:李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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