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大新闻

构建创新机制 强化教科融合—— 学校召开实验室与创新平台发展建设工作会

部门: 发布时间:2018-07-16 阅读次数:

字号大小


  7月13日上午,学校在大兴校区综合楼五层报告厅召开实验室与创新平台发展建设工作会,校领导张爱林、汪苏、李维平、张大玉、李爱群、吕晨飞出席会议。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部)、 实验中心及教学和科研创新平台负责人等共12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副校长李爱群主持。

 

 

    校长张爱林作了题为《构建创新机制,强化教科融合,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实验室与创新平台》的主题报告。他首先代表学校对所有为学校实验室与创新平台发展建设做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表示感谢。并指出,本次会议主要是总结成就和经验,分析问题和未来需求,研究和创新实验室与创新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模式,出台创新管理政策和办法,构建教学研究型大学实验室与创新平台体系。报告主要包括我校实验室与创新平台建设成就、大学实验室与创新平台建设的地位与作用、把准实验室与创新平台问题导向和未来导向、如何抓好我校实验室与创新平台建设四个部分。

 


  张爱林讲到,实验室与创新平台是培养创新人才的基地、培育创新成果的摇篮、服务社会经济的平台、展现大学水平的窗口,是“双一流”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学科与专业的核心竞争力重要组成部分。高质量实验室和创新平台是实现学校未来发展目标的必然要求,要聚焦我校实验室与创新平台发展建设及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反馈意见中的问题,推进高质量内涵发展。
  张爱林就如何抓好下一步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是更新观念,落实理念,高质量内涵建设实验室与创新平台;二是提升实验室与创新平台队伍地位,提升教学、研发、创新能力,开展实验室与创新平台负责人遴选及实验室系列职称评定制度改革;三是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下的校院两级实验室与创新平台人员体制机制;四是按照我校“两高”办学布局,统筹实验室与创新平台规划建设;五是进一步加强实验室与创新平台仪器设备管理,构建校内外开放平台,强化自主创新研发教学仪器设备,鼓励创新实验;六是扎实做好实验室与创新平台安全及环境建设。

 

 

  会上,副校长张大玉回顾了本次工作会的筹备历程,强调了召开会议的紧迫性及在我校发展历史上的重要意义,并以《加强实验室与创新平台建设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为题,从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思路举措和政策要点等四个方面深入介绍并分析了我校实验室与创新平台。张大玉指出,学校实验室与创新平台的主要问题是其建设与高等教育发展新理念以及学校的目标定位不相符,不能满足学校由教学型向教学研究型大学转型的需要,存在建设理念相对滞后、体制机制不健全、资源统筹共享不够、对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支撑作用发挥不够、实验室功能布局及安全措施不合理、仪器设备管理缺失、建设和运行投入不足等问题。张大玉提出了实验室与创新平台发展的思路和举措,一是要进一步理顺实验室与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和完善管理制度;二是要完善实验室与创新平台建设的体制机制,促进内涵发展;三是要进一步优化实验室与创新平台的结构布局;四是要建立仪器设备全过程管理,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五是要加强平台队伍建设,完善平台体制机制,加强平台内部管理。

 

 

  教务处处长李俊奇以《加大改革,教科融合,推进实验教学再上新台阶》为题介绍了我校教学实验室建设、创新实验和开放情况,通过与其他高水平大学实验室的对比分析,介绍了教学创新平台建设共性问题思考,并对《北京建筑大学教学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的重点条文进行解读。

 

 

  科技处处长高岩介绍并分析了调研其他学校实验室管理和创新平台运行情况的结果,从不同维度对比了我校创新平台与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运行状况差距,着重分析了我校科研实验室与创新平台的发展现状及问题,结合《北京建筑大学科研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的条文内容,提出了推进科研实验室和创新平台建设发展的思路举措。

 

 

  本次工作会历时一年多的筹备,教务处、科技处、保卫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等部门围绕实验室的设置和管理、创新平台的运行与管理、仪器设备管理、实验室安全管理等方面开展了广泛的实地调研和资料整理工作。本次工作会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我校实验室与创新平台建设的新起点。会议达成了实验室与创新平台管理改革的共识,明确了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部)的职责,开创了实验室与创新平台管理的新模式,科技处是学校实验室建设的牵头部门,统筹全校实验室的规划与建设,负责学校科研类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学类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采购处置、使用用房、能源的管理等;保卫处负责学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规划与基建处负责实验室与创新平台相关基建工程的实施;二级学院(部)是实验室与创新平台建设的具体实施单位。会上出台或修订了实验室与创新平台相关的管理办法,部分办法仍在征求意见和完善过程中,办法涉及了实验室与创新平台的管理与考核机制、实践教学管理、实验室建设管理、仪器设备管理和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等,将开创我校实验室与创新平台发展的新局面。

 

编辑:李小虎

 

 





北京建筑大学
西城校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邮编100044
大兴校区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永源路15号 邮编102616
京ICP备案:09079300 文保网安备案:1101020003 版权所有 :北京建筑大学

微博账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