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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举办“参加GPA协议对我国政府采购政策的影响”主题讲座

部门: 发布时间:2018-06-1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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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6月13日,文法学院有幸邀请到陈川生教授为我们做“参加GPA协议对我国政府采购政策的影响”讲座。陈川生教授是现任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专家、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委员会主任。参加了2008年版全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辅导教材的编写或审核工作以及招标师培训和评标专家培训工作。是全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辅导教材指导委员会成员,是行业内受欢迎的辅导教师之一。他在招投标领域著有很多书籍,例如《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解读评析》、《互联网+电子招标采购实务教程》等。此次讲座全体大三法学专业学生和招投标法授课教师左金风参加。

  陈川生教授主要从GPA协议定义及其内涵、我国政府参加GPA协议谈判的焦点、涉及公共采购我国有两部法、加入PDA协议对我国政府采购政策的影响这四个方面进行演讲。详述了《政府采购协议》的框架和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和对发展中国家的待遇。

  2018年博鳌论坛习主席向全世界宣告,为深化改革加快开放的步伐,我国要尽快加入GPA协议。GPA协议作为全世界政府采购的基本规则维护了各国贸易的基本秩序。我国前后六次出价,从出价清单看,我国政府已经表现出最大的让步,但是成员国还是不满意。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公共采购的有两部法且与国际规则的口径和制度不同、国企公益和商业的界限模糊、和采购规则的差异。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存在的问题造成了GPA协议谈判的困难,即使我们做出极大地让步勉强加入该协议,除了损害国家利益外,在采购执行中程序规则的不统一也会使协议的落实步履艰难,或者说不统一规则,执行GPA协议就是一句空话。因此我们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启动研究两法的统一,立法应当由人大牵头不能再走部门立法的老路。在参加和履行GPA协议中,两法依据国际规则修订统一应当是大势所趋。

  政府采购协议的通过是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加强,开放本国政府采购市场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必然趋势。参加GPA有利于增强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开拓巨大的国际政府采购市场、提高政府采购市场的竞争程度,促进国家财政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利于规范国内政府采购市场和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同时加入GPA也有风险,比如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可能对我国相关产业造成冲击,对我国现行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构成挑战。

  陈教授在讲座后,也对同学们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使同学们更加了解了GPA协议对政府采购的影响,使同学们受益匪浅。也对招投标法这门课程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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