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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校长张大玉到基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

部门: 发布时间:2018-01-0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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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日、3日下午,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副校长张大玉带领学校第九检查组和第十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等方式,分别检查了建筑学院和4个职能部门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人事处处长陈红兵、研究生院院长兼土木学院院长戚承志、建筑学院党委书记田林等检查组成员参加检查。

  1月2日下午,张大玉带领第九检查组听取了建筑学院党委书记田林关于本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北京市委以及学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要求,推动教风学风建设,落实“两高”办学布局,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等自查情况汇报,实地查阅了相关资料,并与建筑学院班子成员、系(中心)主任、教工党支部书记、党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学院办公室教师及学生辅导员等座谈交流。

 

 

  1月3日下午,张大玉带领第十检查组集中听取了科技处、高精尖创新中心、学报编辑部、资产公司等4个部门负责人关于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工作汇报,与大家就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风险点防控、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等内容进行深入交流。

 

 

  张大玉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出台相关制度文件,与处级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他希望建筑学院全体教职工和各职能部门按照以下三点要求,继续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一要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北京市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二要继续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监督与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开展。在学科管理、科研经费、学术问题等方面做好服务与培训工作,做到各项工作特别是经费使用工作上严守底线,不越红线。三是希望领导干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要有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每名党员都要树立良好风气,带头传播正能量,带头推动教风、学风发展,为学校提质转型升级和“十三五”的良好开局贡献力量,向着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具有鲜明建筑特色的高水平、开放式、创新型大学的宏伟目标迈进。

 

编辑:李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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